社工職場上的常見勞基法爭議[解答]

by notalkno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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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6條之規定,臨時性工作是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,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。

  • O​

如果某勞工月薪36,000元,與雇主約定每周一至周五上班,每天工時8小時,則於週六休息日工作第9小時的加班費應為多少?

  • 300元
  • 350元
  • 400元
  • 沒有加班費

製作出勤紀錄並妥善保管是勞工的責任。

  • X​

雇主可以不顧勞工的意願,要求勞工對特定機構捐贈。

  • X​

如果某勞工月薪36,000元,與雇主約定每周一至周五上班,每天工時8小時,則於週六休息日工作第1小時的加班費應為多少?

  • 150元
  • 200元
  • 250元
  • 沒有加班費

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4條規定,以下何者是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之事由?

  •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,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
  • 雇主虧損或業務緊縮
  • 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,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
  • 雇主歇業或轉讓

如果雇主採用加班申請制,但如果勞工於工作場所超過正常工作時間自動提供勞務,雇主如未表示反對之意思或採取防止之措施,則勞工提供勞務時間仍屬工作時間。

  • O​

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規定,勞工正常工作時間,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,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。

  • O​

就業保險法所稱的非自願離職,包括雇主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2條規定非經預告終止契約的情形。

  • X​

如果雇主未依動動基準法第16條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,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。

  • O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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