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心圖利陷阱-從採購弊案探討採購人員應有作為 解答

by notalkno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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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價於開標後至決標前,仍應保密,決標後除有特殊情形外,應予公開。

  • O​

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者可通報為不良廠商。

  • O​

採購人員不得有下列那些行為?

  • 接受與職務有關廠商招待
  • 妨礙採購效率
  • 利用職務所獲非公開資訊圖私人不正利益
  • 以上皆是

偷工減料並非低價搶標衍生的問題

  • O​

下列何者為採購流程的權益保障?

  • 規劃
  • 招標
  • 履約
  • 以上皆是

受託監造設計廠商,洩漏應秘密之文書、圖畫、消息、物品或其他資訊等可視為洩密。

  • X​

下列何種情況會立即停止開標?

  • 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
  • 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
  • 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
  • 以上皆是

採購法第22條第6款,洽原廠商追加原契約以外工程,不得超過原契約金額百分之幾?

  • 50
  • 40
  • 30
  • 20

機關可以為了方便,可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。

  • X​

因為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,導致解除或終止契約者不可通報不良廠商。

  • X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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